這場戲一開場,就讓人脊背發涼。不是因為陰森的佈景或刺耳的音效,而是那種「理所當然」的荒誕感——一個銀髮少女安靜地躺在手推病床上,身著破損蕾絲睡裙,手腕被紫白相間的金屬環緊縛,周身瀰漫著若有似無的青綠電光,像一具等待標價的展品。而她所在的,不是停屍間,不是實驗室,竟是一座華麗得令人窒息的歌劇院!紅絨座椅、鎏金欄杆、弧形包廂,觀眾席上坐滿了戴著威尼斯面具的貴族男女,他們舉杯低語,眼神卻如鷹隼般鎖定中央舞台——那束聚光燈下的莉莉絲。這一刻,你才意識到,《詭異遊戲:我的攻略對象不是人》根本不是什麼輕鬆戀愛模擬器,而是一場精心包裝的狩獵儀式。
主角林燁的反應極其真實。第一鏡頭裡他瞳孔驟縮、喉結顫動,嘴微張卻發不出聲——那不是驚嚇,是認知崩塌。他穿著純白連帽衫坐在豪華包廂中,背景是深棕皮質沙發與浮雕牆面,整體色調暖得像壁爐邊的午後茶會,可他的表情卻像被扔進冰窟。這反差太致命了:安全區與災難現場只隔一道門。更細膩的是第二段特寫——他手指不自覺掐進下頜線,眉峰壓低,藍眸從震驚轉為冷銳計算。這不是第一次見鬼,而是「終於確認規則」的瞬間。他不是被嚇傻的路人甲;他是被系統強制綁定的「宿主」,而眼前這位SSS級詭異吸血鬼莉莉絲,正是他必須攻略、解救、甚至……馴服的「任務目標」。當畫面切至文字提示「檢查到可攻略角色,SSS級詭異吸血鬼莉莉絲!」時,字體猩紅、邊框蕾絲纏繞血跡,彷彿從某本禁書中撕下的頁角——這哪裡是遊戲介面?分明是獻祭契約的簽署現場。
再看莉莉絲。她始終閉目,呼吸綿長,臉頰泛著不自然的瓷白光澤,睫毛輕顫卻不睜眼。最細節處在第三幕近景:她左臂袖口滑落,露出肩胛骨下方一處暗紅烙印,形狀如倒掛的蝙蝠翼,邊緣滲出極淡的銀霧。而那隻被束縛的手腕上,紫環內側竟刻有微小符文,隨電流閃爍時會短暫浮現「L-7」字樣——這不是刑具,是編號。她不是俘虜,是「商品」。更諷刺的是,當拍賣師——那位留著濃密八字鬍、穿燕尾服、手握木槌的中年男子——高舉槌子嘶吼「起拍價,三十萬信用點!」時,觀眾席爆發出禮貌的掌聲。沒有人驚訝,沒有人質疑。一位胖得出奇的買家,金鏈纏頸、金表耀目,笑得見牙不見眼地舉起寫著「30」的牌子,彷彿在競標一匹名駒。他指尖的鑽戒反射著舞台燈光,映在莉莉絲蒼白的臉上,像一滴即將墜落的熔金。這場景讓人心頭一沉:在《詭異遊戲:我的攻略對象不是人》的世界裡,「詭異」早已被資本收編,成為高端社交圈的收藏品。吸血鬼不是怪物,是稀有卡牌;自由不是權利,是待解鎖的成就。
但真正的戲肉藏在林燁的沉默裡。當全場為「30」的叫價沸騰時,他沒有轉頭看買家,反而盯著莉莉絲垂落的髮絲——那髮尾沾了一點灰塵,與她整體的潔淨形成微妙違和。他忽然想起系統提示最後一句:「獎勵:不死之身!」。不是「拯救她」,不是「獲得信任」,而是「不死之身」。這獎勵像一把鑰匙,也像一柄匕首。若他成功讓莉莉絲恢復自由,自己是否會因此獲得永生?還是說,這「不死」的代價,正是將她永遠囚禁於自己的命運軌道?林燁的思緒在此刻凝滯。他摸了摸口袋裡那枚冰冷的舊懷錶——那是他唯一帶入這個世界的「現實錨點」,錶蓋內側刻著一行小字:「她醒來時,你已非你」。這句話此刻如針扎進腦髓。《詭異遊戲:我的攻略對象不是人》從未告訴玩家「攻略」意味著什麼。是情感征服?是力量臣服?還是……靈魂交換?當莉莉絲手腕上的紫環因電流過載而迸出細微火花時,林燁的指尖微微抽搐。他看見了——在那瞬間的光暈中,莉莉絲的睫毛顫動幅度變大了,嘴角竟牽起一絲幾乎無法察覺的弧度。不是痛苦,不是恐懼,是……期待?
這部作品最厲害的地方,在於它把「遊戲機制」轉化為敘事暴力。那些浮現在畫面中央的紅字任務提示,不是UI,是施加於角色的精神枷鎖。當「請宿主幫助莉莉絲恢復自由身!」的指令亮起時,觀眾會本能想:這很簡單啊,砸錢買下她不就好了?但下一秒,拍賣師獰笑著補充:「注意,本拍品附帶『血契反噬』條款——若買家未能在72小時內完成初擁儀式,標的將自動歸還並啟動清除程序。」全場寂靜。原來「自由」是個陷阱,「拯救」是個倒計時。林燁的困境由此徹底顯形:他不能直接干預拍賣(系統禁止),不能暴露身份(否則觸發警報),甚至不能靠近舞台三米內(地面隱形力場)。他唯一能做的,是坐在包廂裡,用眼睛記住每一個人的微表情、每一次舉牌的節奏、每一道目光停留的時長。他成了最清醒的旁觀者,也是最無力的共犯。
而莉莉絲,這位被標註為「SSS級詭異」的存在,她的「詭異」不在尖牙利爪,而在極致的被動性。她不掙扎,不求饒,甚至不睜眼。可正是這種絕對的靜默,讓所有躁動的慾望顯得如此滑稽。當一位貴婦掩嘴低語「聽說她能吸走人的記憶,只留歡愉」時,莉莉絲的腳趾在燈光下輕輕蜷了一下;當胖買家摩挲著金鏈幻想「馴養後可作宴會寵物」時,她頸側的血管突然透出一縷幽藍。這不是被動,是掌控。她知道林燁在看,知道系統在監控,知道這場拍賣本身就是「攻略」的第一關——考驗宿主能否在群魔亂舞中,辨識出哪一雙眼睛裡藏著真正的「解鎖密鑰」。《詭異遊戲:我的攻略對象不是人》在此埋下神來之筆:真正的攻略對象,從來不是莉莉絲,而是林燁自己。他必須在「成為獵人」與「甘願為餌」之間做出選擇。若他選擇拯救,就得接受自己可能淪為下一個被標價的「宿主」;若他選擇旁觀,莉莉絲將被帶走,而他的「不死之身」獎勵,或許會以某種更殘酷的方式兌現——比如,讓他親眼看著她被初擁、被改造、被製成一尊微笑的活體雕塑,永久陳列於買家的地下酒窖。
最後一幕,鏡頭緩緩拉遠。歌劇院穹頂繁複的浮雕在燈光下投下蛛網般的陰影,莉莉絲仍靜臥於病床,聚光燈如審判之眼。林燁緩緩站起身,白色連帽衫下擺掃過真皮扶手。他沒有走向出口,而是轉身,面向包廂內那面鑲金鏡子。鏡中映出的,不只是他的臉——在倒影深處,一雙銀色瞳孔正悄然睜開,與鏡外的他四目相接。鏡子裂開一道細縫,滲出淡紫色霧氣,其中浮現一行小字:「第1階段攻略完成。提示:她記得你七歲時,在雨巷救過一隻斷腿的黑貓。」林燁的呼吸停了一瞬。原來所謂「可攻略角色」,早在他踏入這個世界前,就已將他的過去編織進她的命運線裡。這不是遊戲,是因果的迴響。《詭異遊戲:我的攻略對象不是人》用一場奢華的拍賣,揭穿了所有戀愛模擬的幻覺:當你的攻略對象是吸血鬼,愛情的開端,往往是獻祭的序曲。而我們這些觀眾,坐在黑暗裡,手心冒汗,既希望林燁衝下去撕碎那張標價牌,又忍不住想問——如果換作是你,面對躺著的莉莉絲,手腕上跳動著青綠電光的紫環,你會舉牌嗎?你敢舉牌嗎?畢竟,在這個世界裡,最詭異的從來不是吸血鬼,而是人類願意為「擁有」付出的代價。當胖買家笑著收起「30」號牌時,他沒看見自己影子在地板上扭曲成了蝙蝠的輪廓。而林燁,已經悄悄解下了左手腕的智能手環,將它塞進沙發縫隙——那裡面,藏著他偷偷錄下的、莉莉絲昏迷中呢喃的三個音節:「Kai…lu…」。名字?密碼?還是……喚醒咒?答案不在下一集,而在你合上屏幕後,心跳加速的那三秒鐘裡。

